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民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使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可以说,这一目标和任务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完成。走在大街小巷,我们随处可见写着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公益广告、文明标语。无论老人孩子,还是青年学生,大家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也基本能够做到脱口而出。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入耳入脑入心,绝不仅仅止于做到这些。它要真正在人们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事要做。入法入规,无疑就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向前走、向深走的重要一步。
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和精神支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它对人、对物、对环境、对社会要产生作用和影响,必定是一个缓慢的、长期的过程。而当前我们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快速的,在这样快节奏的发展中,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都会产生各种问题和矛盾。我们不能一味被动地坐等核心价值观去自然地发挥作用,必须依靠人的主观能动性,去为核心价值观进行规划设计,使它能够通过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方式,追赶社会发展的步伐,从而解决我国当前社会生产生活中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才是我们大力倡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义和初衷。
此次推出的《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笔者以为,这一点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在道德领域的确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不文明的现象、不道德的示范,这些问题如果尚未触及到法律法规,仅仅存在于道德层面的话,便很难通过法律法规等硬性手段加以解决。单纯依靠道德的软性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保护英雄烈士、加强诚信建设、推进移风易俗,都是当前提升我国国民素养、树立文明观念、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内容。让法与德在这些领域和方面率先发挥作用,无疑是抓住了“牛鼻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纸面上的轻飘文字,也不是简单的口号标语;它不仅是一剂温暖人心、成就美好的良药,更是一把能够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利剑。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合民心顺民意,为民解忧、为民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