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陇海医院食堂经营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陇海医院食堂经营对外承包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陇海医院食堂经营对外承包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开封市陇海医院食堂经营对外承包
4.委托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信用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不能为餐饮咨询;同时具备企业注册地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
开封市陇海医院南院行政楼二楼203办公室。
3.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6)信用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资料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装订成册的清晰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7 月11日10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开封市陇海医院南院行政楼三楼310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陇海医院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方式: 0371-225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