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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开封市陇海医院移动式中药熏蒸机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添加日期:2025/12/30 16:43:58   浏览次数:99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摘要】2025年12月22日在开封市陇海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2月30日在...

2025年12月22日在开封市陇海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2月30日在开封市陇海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陇海医院移动式中药熏蒸机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LHYYHW-2025-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次招标控制金额:28400.00元

5、采购内容:移动式中药熏蒸机2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7、服务期限:≥10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经营内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履约能力相适合,不明确者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完整截图。)

(2)财务状况报告。(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时间为本年或上一年。提供原件扫描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缴款日期、入库日期等)任意一次经营缴税凭据或“电子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电子凭证原件扫描件。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任意一次为职工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三、开、评、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9点30分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9点50分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点3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马天录、花蕊玲、赵悦、王蕊、吴广征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杜有民、贾伟、花蕊玲

五、核查信息及结果

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社保、纳税、信用查询、企业业绩、产品技术参数、供货方案、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其他因素。

经核查:经核查所有定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进入定标程序。

六、中标人候选人信息如下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陇海医院

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57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