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6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开展巡察。随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夏华其同志将作重要讲话。下面,围绕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树立做好工作的坚定信心
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建立以来,巡察工作紧跟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步伐,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盯市县党委两个责任,积极探索实践政治巡察的方法路径,有效发挥了利剑作用。实践证明,巡察顺党心,合民意,得到中央的高度关注。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汇报时,先后两次指出:要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要统筹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构建巡视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上,总书记再次对市县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巡察工作写入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巡察地位作用的充分肯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对巡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十届河南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尤为重视,省委书记谢伏瞻同志多次作出指示。市委书记吉炳伟同志在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汇报时也都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工作的态度鲜明,决心坚定,要求具体。因此,我们要对建立巡察制度的科学性更加自信,对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更加自信,对巡察工作的持久生命力更加自信。每一名巡察干部都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升巡察监督的震慑威力,坚决完成好市委安排部署的巡察工作任务。
按照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授权分工,我们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开展巡察。希望被巡察单位党组要站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快推进“四个开封”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自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二、明确任务,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重点向大家通报一下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和程序方法。
在巡察任务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同步展开,集中汇报、分头反馈,分头整改的要求,坚持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查找政治偏差。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着力发现利用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巡察方法方面,主要采取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明察暗访、集中巡察、受理信访举报、通报反馈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察单位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有关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掌握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核实印证。
巡察期间,按照问题线索办理的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监督权限,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和市委巡察办报备后,将有关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分别移交纪委、组织部门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巡察发现的省管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由市委巡察办在巡察结束后,汇总上报省委巡视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对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党委或当事人说明情况,存档备查。市委巡察组对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将进行深入了解,但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三、齐心协力,确保巡察取得扎实效果
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为保证对本次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请XX党组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一是被巡察单位党组全面工作汇报和巡察组要求的工作汇报;二是通过内部通报等途径(有条件的通过广播、电视),通报今天的会议精神,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三是希望被巡察单位党委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提前做好巡察谈话准备,并在谈话时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四是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请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提前通知巡察组;五是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的一些重大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人事变动等情况必须向巡察组通报;六是巡察组在开展工作中需要调阅、复制有关名册、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请有关领导和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七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巡察组的来电、来信、来访渠道畅通。
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互动性很强,市委对加强巡察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非常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名巡察组成员都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察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有关会议和谈话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严肃对待,认真分析研究,为市委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倾听干部群众的反映,掌握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尽职尽责。巡察期间,不搞迎来送往,拒绝各种宴请,不受邀参加与巡察工作无关的公务活动等。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并随时对巡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巡察组在市卫生计生委巡察工作期间,主要办公地点在开封市金明大道157号白鹭宾馆四楼,设专门值班电话:0371-23861558(受理时间为早8:30至晚6:00),手机联系方式:13592118004,开通网上电子信箱:KFSWXC4@163.com,同时在各县区卫计委和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设置市委第四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同志们,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我们的任务,为建设“四个开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