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快速导航
来院路线
乘坐10路、12路、17路、18路、1路、27路、29路、31路、35路、36路、3路、4路、51路、5路、8路、9路到火车站下车步行440米
通知公告
开封市陇海医院 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简章
添加日期:2017/7/20 14:45:11   浏览次数:11968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摘要】开封市陇海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简章根据工作需要,我院2017年度拟招聘17名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为确保此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特制...

 

开封市陇海医院

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2017年度拟招聘17名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为确保此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专业、学历、任职资格、年龄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7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 1 日2017年8月16 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开封市陇海医院人保科(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号开封市陇海医院门诊楼4楼人保科)。

4、报名所需材料:

(1)《2017年开封市陇海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可到河南省学历认证中心办理,无学历认证报告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岗位所须相关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

(5)除报名表上所粘贴照片外另交同一底版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我院人保科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隐瞒工作经历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包含公共卫生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试前由医院组织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试卷每一场次准备两套,常用卷和备用卷各一套,每套试卷包含两道试题,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4、护理专业技能测试:在下列项目中随机测试一项。

(1)无菌技术操作(铺无菌盘、取放无菌物品)

(2)单人徒手心肺复苏

(3)穿脱隔离衣

面试及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技能测试时,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我院在面试结束两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我院根据情况,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招聘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我院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市开封市陇海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7年开封市陇海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