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演艺明星为主角的综艺类节目大行其道的当下,文化类电视节目的异军突起,一方面彰显了中华文化的无穷魅力,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传播中华文化的责任担当。不过,在文化类电视节目不断增多的同时,一些节目收视率却持续走低甚至遭到冷遇的尴尬现状,让我们不能不认真思考如何让文化类电视节目“高而不冷”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文化类电视节目增多,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多而不热,少有“爆款”,这多少有些令人失望。究其原因,除了因为有些文化类电视节目安排在非黄金时段播出,不便于普通观众收看之外,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很多文化类电视节目模仿的痕迹相当严重,节目的制作编排步人后尘,缺乏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文化类节目就难有生命力,不受观众待见,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强国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了解中华文化、学习中华文化的兴趣日益浓厚,这为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更好地传播中华文化创造了机会。但是,文化类电视节目,也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努力探索可以满足电视观众欣赏需求的新样态。否则,如果只是一味地模仿和复制,观众难免会产生审美疲劳,这显然会影响到节目的传播效果。
不少从业者指出,“量多不精”是当下我国文化类电视节目的现状,事实的确如此。今年初,央视几档文化类节目热播后,引发了一些省市卫视纷纷效仿。于是,一大批文化类电视节目纷纷出炉。但是,电视节目的生产也需要精耕细作,通过认真打磨提升节目的质量。尤其是文化类节目,更要善于在高雅和通俗之间、教育性和观赏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急躁不得。因此,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匆匆上马,如此速生的文化类电视节目,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有专业人士认为,文化类节目是最好的提升国民文化素质的途径之一,不必“唯收视论”,而应有所坚持。这样的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却在于,如果收视率过低,文化类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也要大打折扣。因此,对于文化类电视节目,虽然我们不应该以收视率高低论英雄,但是节目也应该走好个性化发展的道路,通过不断创新,让节目更接地气,这样才能更容易得到观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