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寨卡病毒病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寨卡病毒可能引发全球传播。我国与相关疫情发生国家存在比较密切的人员来往,不排除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输入我国。寨卡病毒主要通过伊蚊叮咬传播,传播媒介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等,人群对该病毒普遍易感。我国海南、云南、广西、广东等地有埃及伊蚊分布,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地区有白纹伊蚊分布,存在通过蚊虫叮咬在我国境内传播疫情的隐患。不排除冬季过后疫情发生风险增大的可能。
传播途径:可通过蚊虫叮咬、血液及性传播、母婴传播。
潜伏期和传染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备传染性。
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节。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临床表现: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孕妇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诊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断工作。各省份发现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
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治疗: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
(公共卫生科 王紫燕)